都说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
酒后不能开的车
指的是汽车
如果你也这么想
那就大错特错了
近日
临沂已经有人
为自己的“无知”买单了
案例回顾
2022年4月9日22时许,家住兰山区的裴某在酒足饭饱之后,带着10岁的儿子去钓鱼。但令裴某没想到的是,他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涑河南街路段时,被正在开展酒驾醉驾治理行动的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在对他进行例行检查时,闻见其身上有酒味,便对其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而在此之前,裴某却认为酒后骑电动三轮车不算酒驾。当被告知,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也属于违法行为,同样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裴某不仅没有认识到酒后驾驶车辆的危害,反而闹着要把电动三轮车骑回家。经过民警耐心的说服教育,向其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裴某这才配合工作。
随后,民警依法将裴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鉴定,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02.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得知自己将要面临法律的严惩,裴某懊悔不已,但为时已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里需要强调一下
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
同样入刑!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 不得醉酒驾驶;
4. 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5. 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6.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7. 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8. 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9. 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10. 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警提示
不管是机动车、电动三轮车
还是非机动车
都要坚持一条原则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安全出行,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