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平邑这6人被行政处罚
5月8日,平邑县汉阙路某主题酒店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未严格落实住客扫码进店要求。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宾馆经营负责人怀某某作出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5月8日,平邑县卞桥镇某连锁酒店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未严格落实住客扫码进店要求,并有多名旅客在未持有48小时核酸报告的情况下办理了入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酒店负责人王某作出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5月8日,平邑县保太镇某加油站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未对进站加油的顾客进行体温测量,也未要求进站加油顾客扫“场所码”。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加油站负责人钱某某作出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5月8日,平邑县地方镇某酒店前台服务人员杨某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未落实住客测温扫码要求。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酒店服务员杨某作出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5月8日,平邑县地方镇某汤泉洗浴前台服务人员袁某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未落实进店人员测温扫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袁某作出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5月8日,平邑县通圣路某宾馆内部分人员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制度,出入未佩戴口罩,工作人员不予制止。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宾馆经营负责人刘某某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