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文旅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积极有序推进文旅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根据县内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沂水县文旅局按照“一场一策、现场研判”的原则,加快文旅市场复苏,有序恢复对外开放经营。
4月27日,县文化和旅游局分管负责人带队,对递交复业申请的文旅场所、单位逐一进行实地验收,按照“申请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开放一个”的要求,对符合疫情防控、达到复业要求的开放营业,对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待整改复验合格后方可开放营业,未提出复业申请的,严禁私自开放营业。
县文旅局要求所有开放复业的文旅场所必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安全生产工作预案,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应急措施,储备防疫物资,检修设施设备,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注册“沂码通”并进行张贴,全面落实进门扫码测温、实名制登记、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全程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做好通风换气和环境消杀;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KTV、网吧、棋牌室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严格落实人员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规定。暂不接待省外及中、高风险地区客人;疫情期间,营业时间不得超过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