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得好
“吃一堑,长一智”
可偏偏有人“越吃越勇”
昨天
交警蜀黍遇到一位驾驶人
按理说
醉驾吊证的教训已经够大
但他却仍不长记性
心存侥幸
吊销期还驾驶脱审车辆
真是错上加错
2月7日11时许,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义堂中队民警在双岭路与长春西路交会路口执勤时,接到系统预警: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正沿双岭路与长春西路交会路口东300米路段由东向西行驶,该车驾驶人涉嫌未保责任强制险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布控拦截。
当执勤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提供相关证件时,其神情紧张,仅提供了行驶证和身份证,并称驾驶证还没学。“没有学?没证怎么开车呢……”一个大大的问号浮现在民警的脑海中。民警进一步询问,该车驾驶人王某无法将谎话继续圆下去,沉默不语。经核实,王某驾驶证现处于吊销状态,曾在2016年9月因醉酒驾驶被吊销了驾驶证。交警蜀黍呼吁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请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违法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车辆进行扣留,并对其吊销期驾车、未按规定检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
人不怕犯错
怕的是一错再错不改过
安全行车是义务
文明守法是责任
侥幸心理任何时候都不能有
若您已“失驾”
千万不要碰触方向盘
一旦违法驾车上路
终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