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贺可山 冯超)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市场销售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沂南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销售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一、加强日常执法,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经营畜禽产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食品店等的日常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查验并留存“两证一报告”,牛羊肉及禽类产品要批批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发现市场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二、严查违规行为,强化部门协作。在检查过程中,对检查发现的畜禽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问题产品及时封存控制,并配合畜牧兽医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处理,严防再次流入市场。涉及养殖屠宰环节的相关信息通报农业农村、畜牧兽医等部门,加强源头治理,防范系统性风险;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重视投诉举报,拓宽监管渠道。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接到关于经营来源不明、病死或缺乏相关证明的畜禽产品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通报。以此调动群众投诉举报的积极性,主动参与到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当中,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在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中,截至1月18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50人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90份,培训经营单位75家,检查经营单位210家,其中责令整改1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