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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银行”,涉嫌违法!

2022-02-03 10:06  来源: 青岛日报综合自观海新闻客户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近期,

银保监会通过日常监测发现,

一些地方出现多起

未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

不规范使用“银行”字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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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些地方使用“银行”字样命名某些公用项目,并在公开印发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中不规范使用“银行”字样,包括使用“两山银行”“粮食银行”等名称命名相关生态资源经营发展平台,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使用“银行”字样标识等。

未经批准使用“银行”字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法律规定。同时,将相关生态资源经营发展平台等冠以“银行”名称,容易对社会公众造成误导,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银保监会表示,各地应及时整改纠正不规范使用“银行”字样的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应做好释法宣传工作,将督导和执法相结合,依法协调推进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清理工作。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截图

另外,

为促进保险业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更好发挥保险保障基金的积极作用,

维护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商有关部门对2008年颁布施行的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形成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征求意见稿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对少数不适应保险业风险防范和高质量发展的条款进行有针对性的修订;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增强基金费率的科学合理性,提升保障基金可持续能力;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效能。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固定费率调整为基准费率加风险差别费率、建立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保障基金之间的融通机制、强化对违反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