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2021)鲁1311执165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艳敏与被执行人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孙艳敏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雷焕栋 性别:男 公民身份证号码: 37131119871113XXXX 户籍地:临沂市罗庄区盛庄办事处孙家对河村461号 二、悬赏内容 提供鲁Q2JJ15号酷威牌小型客车一辆的下落,被人民法院实际控制的,奖励现金1000元。 三、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3、本院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4、本公告有效期一年,期满或者有效期内执行完毕的自动失效。 举报电话:0539-8258812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45,下午2:00-5:00)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