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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纪委通报2起澄清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典型问题

2021-12-14 16:30  来源: 崮乡清风

为持续激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日前,中共蒙阴县纪委通报2起澄清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典型问题:

1、关于澄清反映蒙阴街道张宝河村党总支书记、宝山自然村党支部书记耿佃芝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的不实举报。2021年5月,蒙阴街道纪工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耿佃芝为在村党支部换届中获得某党员支持以增加选举胜算,违规将该党员的儿子发展成预备党员。经查,2021年宝山村党支部共发展耿某某1名党员,耿某某于2021年3月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7月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未发现其入党过程存在违规问题;耿某某父母均为该村群众,也不存在“某党员的儿子被发展成预备党员”的问题。经核查认定,反映问题不属实。2021年11月10日,张宝河村召开会议,蒙阴街道纪工委派员现场通报调查结果,对耿佃芝受到不实举报问题予以澄清正名。

2、关于澄清反映旧寨乡刘家上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公茂成在临时救助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的不实举报。2021年9月,旧寨乡纪委接到反映公茂成有关问题的举报。经查,刘家上峪村2020年先后为6名困难群众申报了临时救助,2021年为上述6人中的1人(癌症晚期)再次申报了临时救助,6人与公茂成无任何亲属关系,申报临时救助均经村集体研究且程序合规。经核查认定,反映问题不属实。2021年11月12日,刘家上峪村召开会议,旧寨乡纪委负责同志现场通报调查结果,对公茂成受到不实举报问题予以澄清正名。

不实举报不仅损害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而且扰乱正常信访举报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破坏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担当实干的精神状态。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又始终旗帜鲜明地为担当实干者撑腰鼓劲,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澄清保护工作力度,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