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山东天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立案侦查。请参与该公司投资且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的个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1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资转款、提现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明细等转款记录),以及天顺集团开具的业务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登记,望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办案民警:李警官 15153997977 徐警官 0539-7305709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