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兰山区一涉嫌违法宣传的培训机构
被罚款14400元
并责令限期整改
1.案例回顾
区市场监管局接涉嫌违法宣传线索后,高度重视,区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
2.案例详情
该教育培训机构涉嫌违法宣传内容为:某系统第1名连续3年来自我们机构”“2021年全市每5名新招录人员就有1人出自我们机构、每4名新招录编制人员就有1人出自我们机构”、2021年教育省考面试学员上岸名单、某单位上岸学员名单、人才引进上岸学员名单、教师编上岸学员名单等多份榜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该教育培训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4.违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
作出处罚
责令限期整改。
作出处罚:共罚款人民币:14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