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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物业公司毁坏小区绿地建车位被依法查处

2021-11-10 20:32  来源: 临沭综合执法 作者: 石敬山 郑兰芳

小区物业公司毁坏小区绿地改建停车位出租,本想挣取车位出租费,没想到却因违法破坏城市绿地被依法查处……近日,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县纪委物业管理领域治理专班转办群众反应投诉的物业领域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城区某小区物业公司擅自占用小区绿地建设停车位出租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对违法物业公司进行处罚,维护了小区业主的利益,赢得小区群众的称赞。

针对近期县纪委物业管理领域治理专班转办的某小区群众反映物业公司违规毁坏小区绿地建设停车位出租的投诉,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要求局物业领域整治专班把县纪委物业管理领域治理专班专班转办群众反映物业领域的突出问题,作为党史学习“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有效抓手,积极展开调查依法从严查处。

按照县纪委物业管理领域治理专班专班的有关要求和全局物业领域整治工作部署,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物业整治专班执法人员立即深入小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将小区内100余平方米的公共绿地绿化苗木移除,硬化改建为16个停车位进行出租,不仅损害了小区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也违反了城市绿化管理有关法规。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物业领域整治专班的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物业公司立即停止破坏行为并限期恢复原状,同时依法对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城市小区绿化属于城市公共绿化,苗木移除和开挖均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占用绿化用地、改变使用性质或损坏绿地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执法中队长郭平原介绍说:“小区物业公司把小区绿地改建成停车位出租,主要还是对有关法规不了解造成的,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物业领域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增强物业管理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规意识,减少物业领域的违法行为,源头化解物业领域矛盾和纠纷,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社区生活环境”。(石敬山 郑兰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