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
32人!无笔试!事业编制!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和《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4号)有关精神,结合教育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2021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19届、2020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要求
临沂市教育局计划引进31名,临沂市体育局计划引进1名,列入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应届毕业生须于9月23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七)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
四、引进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23日9:00—10月8日 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临沂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in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
3.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上传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交材料不实以及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原则上由引进学校组织预选,预选办法另行通知,预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10分钟,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试讲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考察体检。
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引进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在临沂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linyi.gov.cn/)、临沂市体育局网站(http://lyty.linyi.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其他事项
1.在引进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2.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本公告由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9-8314743(市教育局)、0539-8099896(市体育局)
附件【附件1:2021年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临沂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2日
同时
临沂职业学院引进青年人才
有编制!先面试再笔试!
临沂职业学院
2021年引进青年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内涵建设水平,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临沂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现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建设院校、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山东省单独招生资格高校、山东省“3+2”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高校、山东省首批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学校、山东省创新创业学院。近年来,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2021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19届、2020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4、应聘人员应取得各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引进;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引进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计划及数量
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见《临沂职业学院2021年引进青年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笔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9:00—9月29日16:00。
网上初审及查询时间:9月26日11:00—9月30日16:00。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系统生成报名表后,提报资格初审。
临沂职业学院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39-2872252;0539-2872284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临沂职业学院2021年引进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2、网上初审。经系统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临沂职业学院2021年引进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2、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档案管理证明(由档案所在的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报到证有派遣工作单位的,须同时出具未就业证明,如未参保证明(可使用爱山东App社保查询结果)、派遣工作单位出具未到岗就业的加盖单位公章说明等。
3、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信、担任学生干部相关证明材料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