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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饭碗”的大事!临沂一公交车司机酒驾

2021-06-25 21:41  来源: 莒南交警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

已然深入人心

但还是有少部分人

忽视了“隔夜酒”的存在

而对于驾驶营运车辆的人来说

酒驾那可是丢饭碗的事

6月24日上午8时许,辖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

在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过程中

民警隐约闻到

公交车驾驶人身上一股酒气

遂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

结果为46.8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驾驶人称,前一天晚上

喝了点酒

早上起来并未感到不适

就上班驾车上路

实在没想到对于自己的“隔夜酒”

还能检测出酒驾

得知酒精吹气检测结果

驾驶人懊悔不已

关键是牵扯到“丢饭碗”的大事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莒南交警

提醒广大驾驶人

谨防“隔夜酒”

饮酒后做到24小时内不开车

切莫因一时侥幸,以身试法

2021年最新“酒驾醉驾成本”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