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法不治
民无法不立
信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
但是公民必须依法表达自己的信访诉求
案情回顾
6月23日,河东公安分局桃源路派出所联合特巡警大队依法处置一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2人被行政处罚。
经查,河东区某小区业主赵某某(河东区人)、刘某某(兰山区人)因对开发商延期交房等问题表示不满,组织煽动40余名业主采取拉横幅的方式到河东区政府门口非访,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河东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两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情回顾
近日,团林派出所依法处置了两起恶意讨薪案件,行政拘留2人。
5月20日,团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因要货款有人要跳楼。接到报警后团林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经了解,讨薪人员给工地项目部提供木材,因协商未果,货款未结清,便以跳楼方式索要货款,情绪非常激动。民警见状积极与讨薪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安抚稳定情绪,同时组织双方就货款纠纷进行协调。讨薪人员最终在民警的劝导下离开楼顶。
无独有偶,5月26日,团林派出所又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塔吊上要跳下来。经了解,该人员是因为工地包工头未给结清工资而爬上塔吊威胁讨薪。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对该警情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处置。
以上二人最终都被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