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至30日,泰安市集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工作,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 市疾控中心专家作了详细解答。
在集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期间,有不少市民抱有接种第一剂次疫苗后就有保护作用,不用急于接种第二剂次的想法,对此,市疾控中心专家表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接种第一剂次后,短时间内人体会产生抗体,但这个抗体滴度不够高,无法产生较好的保护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再次接种,可刺激人体免疫系统,让首剂接种产生的免疫记忆被唤起, 产生更强烈的免疫应答,产生的抗体水平会大幅升高,持续时间也会大大延长。只有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才能确保疫苗接种效果,尽早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对于市民询问较多的2个不同厂家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能否“混打”的问题,专家表示,目前,泰安市接种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由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生物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兴)2个厂家提供,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建议接种两剂,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也就是说,因为北京生物所新冠病毒疫苗和北京科兴新冠病毒疫苗都属于同一类型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所以第一剂次接种北京生物所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北京科兴新冠病毒疫苗是没问题的,反之亦然。
泰安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目前,泰安市主要以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两剂次)为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两剂次之间接种间隔建议大于或等于3周(即21天), 第二剂在8周(即56天)内尽早完成。建议广大市民根据自己第一剂次接种时间,积极与所在接种门诊、社区或单位联系,及时预约、提早接种。如果超过8周(即56天)还未接种第二剂次,建议市民尽早就近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第二剂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