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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首例!孙某因银行卡被判刑

2021-06-17 21:49  来源: 平安临沂

为蝇头小利

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

虽然获取的收益不多

但是危害不小

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活动提供了便利

可谓助纣为孽

当然

后果也非常严重

近日,费县人民法院以孙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这也是临沂首个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刑的人

孙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于3月9日被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23日经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1月份,被告人孙某明知个人名下的银行卡不能出售,且明知出售的银行卡可能用于犯罪活动,仍经人介绍分别在6家银行办理了6张银行卡出售,获利3000元。后经查实,上述6张银行卡均被用于电信诈骗活动,资金流水合计720余万元。

近期

全市公安机关对

买卖银行卡、电话卡“两卡”行为毫不手软

持续保持严打状态

取得显著成效

自全市“两卡”涉诈案件

破案攻坚会战开展以来

共抓获嫌疑人608人

来看看具体打击案例

01

5月27日,兰山警方根据侦获的线索,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薛某翔(男,18岁,莒南县人)。

经查,4月份以来,薛某翔伙同他人利用银行卡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诈骗资金,交易流水40万余元,并从中非法牟利5000余元。

目前,薛某翔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02

5月17日,兰山警方根据侦获的线索,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窦某甫(男,57岁,临沭县人)。

经查,2019年6月份以来,窦某甫提供身份信息注册临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临沂某海商贸有限公司,并在建设银行和浦发银行办理银行卡及U盾转卖给他人,用于进行网络犯罪活动。

目前,窦某甫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03

5月26日,罗庄警方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王某铎(男,32岁,费县新庄镇人)。

经查,今年4月份,王某铎将自己名下的农业银行、邮政银行的储蓄卡转借他人后被用于电信诈骗资金流转,涉及上海、云南、河南等7个省市,涉案资金40余万元。

目前,王某铎已被刑事拘留。

04

5月25日,罗庄警方抓获3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林某昊(男,25岁,莒南县板泉镇人)、尤某官(男,31岁,河东区郑旺人)、林某祥(男,23岁,莒南县板泉镇人)。

5月7日,罗庄警方接群众杨某报警称,在刷单时被诈骗40余万元。经查,受害人被诈骗资金有部分流入尤某官银行账户中。5月25日,办案人员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昊、尤某官、林某祥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昊伙同尤某官、林某祥在兰山区一茶楼内帮助上线将杨某被诈骗资金转往境外,涉案价值15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昊、尤某官、林某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05

近日,河东警方在贵州黔西南州成功抓获2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柳某好、秦某。

今年3月中旬,河东警方接到辖区居民张女士报案称,她被一位自称“徐财”的微信好友以在“某发证券交易系统”平台帮忙购买原始股挣钱的名义被诈骗了50余万元。河东警方立即从资金流向入手,围绕相关线索迅速展开侦查。经过对银行卡转账记录层层追查,连续数日追踪,锁定了嫌疑人柳某好、秦某。经查,柳某好、秦某为牟利将自己的银行卡及手机卡出售给他人使用,其售卖的银行卡涉及多起诈骗案件,流水数额巨大。

目前,犯罪嫌疑人柳某好、秦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06

5月21日,郯城警方成功打掉一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团伙。

5月11日,郯城警方经侦查发现,郯城街道一杨姓男子开办5张银行卡,每月按1200元至1500元不等价格租赁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经过10余天扩线深挖,最终将处于上线位置的河东区冯某、马某抓获,尔后连续将13名处于下线位置的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冯某、马某通过租赁、收购贩卖他人银行卡,在自己的“工作室”为他人实施“跑分”洗钱犯罪,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

目前,上述1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07

6月17日,平邑警方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赵某、陶某群、周某凡。

经查,自今年5月份以来,赵某、陶某群、周某凡利用自己的银行卡,窜至河北保定帮助上游诈骗分子取款。现查明河南焦作苏某某被骗128万元中的部分资金通过以上3人银行卡转账后取现。

目前,赵某、陶某群、周某凡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将移交河南警方。

08

近日,沂南警方打掉一“贩卡”团伙。

经查,今年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收购犯罪嫌疑人朱某淇等6人在临沂、日照等地实名办理的13张银行卡,出售给犯罪嫌疑人王某胜、寇某森、李某涛等人,后该批银行卡经云南运至缅甸,被用于网络电信诈骗活动。经查明,该批被贩卖的银行账户涉案流水资金达1600余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为了那几千块钱

搭进了自由

搭进了声誉

搭进了金钱

值当的吗?

警方提醒: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朋友,一定要抽空去查询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断卡”行动中,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大中专学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

属于违法犯罪!

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