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莒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庄京文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
莒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5年10月22日,被告人庄京文利用担任道口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安排报账员李某通过银行转账挪用道口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抚养费60万元,供陈某经营家庭农场使用。同年11月23日陈某归还60万元给庄京文,同年12月18日庄京文将该款转给李某,归还上述社会抚养费。
2010年7月至2019年夏,被告人庄京文利用担任道口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8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的现金及购物卡、加油卡,折合人民币共计36000元,为他人在违规办理生育证、少缴纳社会抚养费等方面谋取利益。
案发后,上述受贿款已全部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