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徐家伟 徐向田)日前,一男子刚刚走出监狱却不思悔改,竟然借酒滋事,先是无故殴打他人,之后在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处理时该男子竟然胆大妄为,酒后驾车冲撞车辆及人群,最终该男子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事情发生在1月13日。当日16时许,现年31岁的杨某(男,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人)酒后来到莒南县城南外环公路新汽车站西侧路南,先是无故用脚踹踢他人车辆,随后殴打下车与其理论的女车主。吵闹声引来周围居民围观和劝解,杨某在酒精的刺激下竟然将拳头挥向劝解群众,并电话喊来其“小弟”李某(男,20岁,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人)前来助阵。李某到场后不分青红皂白便用“辣椒水”喷向人群,造成现场人员秦某、秦某松及孙某等三人面部、眼部、嗓子等处痛肿。现场群众见此急忙报警。见派出所民警赶到,杨某竟然驾车冲撞车辆并冲向人群,幸亏群众躲避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后来,派出所出警人员在当地公安特巡警赶到援助下才将杨某及李某控制。
据查,无正当职业的杨某此前曾因非法拘禁被判刑,案发前三天刚从看守所出来。1月14日,莒南县公安局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对杨某予以刑事拘留;以故意伤害违法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