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魏刚 张婧 张翠芝)1月13日上午,罗庄区召开1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及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新闻发布会。会议同时对2016年罗庄区全年空气质量情况、全区环境问题督查督办情况等进行了通报。据了解,去年12月份,罗庄区共对62件环境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840余万。
去年12月份,罗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9.41,居全市第14位,同比改善17.2%,改善幅度位居全市第2位,优良天数为10天。2016年全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45,同比改善10.8%,改善幅度位居全市第4位,优良天数为188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分别同比改善11.0%、10.0%、24.4%、11.8%、3.7%、6.4%。12月份,收到市级督导督办15期,涉及问题44个,已全部办结并上报办理情况;下发区级督查通报18期,涉及问题47个,已全部办结。
12月份,罗庄区共对62件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具体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包括建设项目手续违法、大气污染物超标或拒不改正、大气无组织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等。另外,第三方社会服务环保公司——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存在问题逾期未整改案件也被通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予以限期整改6个月,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罗庄环保分局不再受理该公司编制的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