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汛期,也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了保证防溺水教育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临沂市兰山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于2020年7月17日组织教师向周边商铺发放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并在商户门口张贴。
临沂市兰山经济开发区中心园
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当前,已经进入汛期,降雨较为频繁,河道、池塘、渠道、坑槽等低洼地逐渐存蓄大量积水,幼儿溺水死亡事故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预防溺水事故,保障幼儿生命安全,特告知如下:
幼儿溺水死亡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及节假日、上学放学等离开家长监护和老师管理的时段。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配合幼儿园共同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及时制止各类不当玩水嬉水行为,并严格做到:
1.家长要时刻教育子女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增强其自身防护意识。
2.对幼儿上学、放学必经的河边、湖边、水塘等危险区域,家长要及时告知幼儿遵守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措施。
3.教育幼儿不得私自或擅自与同伴结伴到河、塘、池、沼、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得到江河、池塘边钓鱼、捉鱼等。
4. 教育幼儿做到“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5.幼儿每天入园、离园,应接受家长监护和管理,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以免发生意外。离园后家长要及时将幼儿接走,幼儿不要在幼儿园私自逗留,玩耍,避免发生安全意外。
6.幼儿回到家中,家长请尽到监管责任,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沼等可能造成危险的地方玩耍。
各位家长,保障幼儿生命健康安全,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内容,只有家庭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因此,请各位家长朋友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在做好自己子女防溺水安全监管和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交通、用电、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防溺水宣传志愿活动的开展取到了周边商户的大力支持,商户负责人纷纷表示将义务进行防溺水安全宣传,为保障孩子的平安、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