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关注微信公众号
下载APP
我要爆料
首页顶部广告

临沂中考时间已定!取消体育等三门考试!

2020-06-01 18:37  来源: 魅力临沂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工作要求,统筹做好2020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整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公平公正,经研究,对我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进行调整。

(一)调整文化课考试科目时间。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考试时间确定为7月15日-17日。

(二)取消部分科目考试。取消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及理化生实验操作3门考试科目的统一测试,科目成绩分别按满分计入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二、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为6月上旬。八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九年级学生2019年未能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随八年级一起报考;已经参加过地理和生物考试的学生,不得重复报考。市内学生可在学籍所在县区或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考试,市外临沂户籍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考试。高中阶段学校学生不准报名参加考试,初中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有报考资格,超过两年不准报考。报名考试人数作为监测县区和学校控制辍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考试科目设置及组织实施

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12科。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4科,体现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

(一)语文、数学分别为120分,英语(含听力)为10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其他各科目为10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的比例为:物理为70%,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各为50%,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各为20%,体育与健康为60%。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不再组织统一测试,按照满分计入总成绩,总分为710分。道德与法治考试采用开卷考试方式,成绩以等级呈现,不计入总分;其他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自初中2019级学生起,道德与法治考试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成绩呈现及使用方式以当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方案为准。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名、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市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负责制定下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明确各科目命题原则、内容范围、考题形式、样题范例等。

(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的测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其成绩分“合格”“不合格”,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初中学校根据《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临教基字〔2015〕45号)要求,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三)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山东省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教基字〔2017〕17号)要求,自初中2018级学生起,艺术科目(音乐、美术)调整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科目改变评价方式,具体考试办法参照《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临沂市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四、考试时间

(一)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17日,具体安排如下:

(二)考点设置原则上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各考区要本着安全、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一考场内的两名监考教师必须来自两所不同的学校或单位,且不能监考本人所在学校的学生。


五、成绩公布与管理

(一)考试科目成绩呈现形式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除道德与法治以等级呈现外,其他科目以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分为A、B、C、D、E五个等级。

(2)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9门科目等级换算方式为:达到总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或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或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或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0%、30%、20%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超出的部分从E等中扣减,但A等最多不超过20%。

(3)今年的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及体育与健康3门科目计满分,等级均为A等。

(二)成绩发布

全市统一考试阅卷结束后,于8月1日公布九年级考生成绩,8月3日公布八年级考生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成绩查询方式查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三)成绩保密

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除考生本人按要求进行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生成绩,严禁炒作“中考状元”和“中考升学率”,不得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县区、学校、教师的依据,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给县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六、特殊考生优待政策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考生(包括听力残疾学生),报名时须将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由学校汇总并将特殊考生名单报县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存档。凡报名时没有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待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几项加分条件,选其最高项,不累计加分。特殊考生加分计入考生录取总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各类初中应届在籍在读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可给予鼓励性、照顾性降分录取或加分。具体标准如下: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1”)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2”)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3”)

4.我市辖区内公安烈士,一、二级英模,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提供烈士证、英模证书、因公牺牲证明书或残疾证, 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报考普通高中加10分。(特殊考生代码为“4”)

5.经函商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继续执行《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临发〔2009〕30号),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双女户家庭子女(由县级以上卫健部门认定),持县级以上卫健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的加10分。(城市和农村独生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5”,农村合法生育双女户家庭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6”)

6.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持侨办、台办或公安部门证明报考普通高中加5分。(华侨归侨和港澳台胞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7”,少数民族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8”)

7.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我市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英语听力测试的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听力测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20/80。(特殊考生代码为“9”)

8.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五件实事的通知》《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爱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加中考并报考普通高中的,享受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优待政策。其中,立功受奖及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其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当年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本政策为一次性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年底,立功受奖人员可延长至2021年年底。认定条件、范围及人员名单由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认定。(立功受奖及援鄂医务人员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10”,其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码为“11”)

注: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第1-3条加分对象为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组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在各环节中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工作要求,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健、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二)严格考试管理。要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要切实加强试题、试卷管理,在运送、保管、交接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国家保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要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成绩泄密以及报名、考试、阅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考试招生政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宣传,方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了解考试政策,增强考试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考试招生期间,要开设专门咨询电话,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积极宣传有关政策,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

(四)健全监督机制。要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要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