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刘晓琦)5月2日, 中央电视台新闻1+1节目曝光了部分食盐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同题,近期,记者从山东省盐务局了解到我省多地也同时发现了类似问题产品,为了确保全省人民的食用盐安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消除社会不良影响,山东省盐务局对各市、县盐务局下发了紧急通知:
一、各级盐务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政策专项行动, 紧急开展一次市场排查工作, 重点是央视新闻报道中渉及的系列问题食盐产品, 对在市场上发现的问题食盐产品, 要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据《食品安全法》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专管办法》《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级盐务局要举一反三, 认真查找日常监管中存在的同题与漏洞,加强与公安、工商行政営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昔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作,,加大市售食盐产品检测的频次与力度。对子新发现的存在类似问题食盐产品, 一律先行下架,停止销售,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子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经体〔2017〕604号)文件要求,及时抽检送第三方食盐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如有质量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省内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要以此为鉴,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査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隐患,完善质量管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食盐消费安全。
通知全文如上,另据记者了解,截至5月3日山东全省17市地中除青岛、枣庄、东营、威海、滨州五市暂未发现外,有12个地市均发现涉事食盐,已经查封、扣押346.05吨,其中济南:20.15吨,淄博:24.66吨 ,烟台:26.15吨,潍坊:44.352吨,济宁:3.4吨,泰安:1.948,日照:37.584吨,德州:49.64吨,聊城:7.4吨,临沂:51.826吨,菏泽:71.5072吨。这些问题盐涉及到的违 法案件是62起,这其中有30起已经处理完毕,23起正在调查取证中,有9起案件涉嫌犯罪,已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据悉,目前我国对食盐检测依据的国家标准主要有2个,一个是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盐GB/2721-2015,另一个是食用盐产品质量国家标准GB/T5461-2016。此外,各生产企业 在生产新品种盐产品时,会依据上述两个标准制定企业标准,这些企业标准都会严于国家标准。至于用手搓只是简单判断的方式之一,具体要由具备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按照相关 标准与程序作出的检测结论为准。
山东省盐务局局长孙树声表示,下一步,山东省盐务局将继续深入开展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政策专项行动,打击部分生产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食盐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食盐 生产经营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控。对于拒不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产品型式检测报告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或者不配合食盐质量抽测工作的食盐经营企业,采取坚决措施,要 求其停止销售行为,召回销售的食盐。对于有制贩假盐违法行为或者为制贩假盐提供原料的食盐经营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为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山东省盐务局重点建设的山东省食盐安全社会监督管理信息平台5月1日起已经正式上线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