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高军)“马头镇仇高册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某套取小麦直补款及受贿问题,郯城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43087.42元予以收缴;归昌乡三合存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某某套取小麦直补款、抗旱补贴款问题郯城县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11199.37元予以收缴......”。5月3日,在郯城县马头镇全体农村干部会议上,纪委书记周士峰通报了郯城县纪委《关于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这是郯城县马头镇采取大会‘通报“蝇贪”,教育警醒一片’措施的一个片段。
郯城县马头镇纪委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聚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敢于较真碰硬,严肃查处一批违纪问题,较好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目前,针对农村农民建房审批、征地拆迁、小麦直补、农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收缴等,都是容易发生问题的风险点,镇纪委高度重视分别在不同的会议和安排工作时进行了提醒和强调,及时签订了廉洁责任书,并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同时,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敢抓敢管、真抓真管,早防范、早提醒、早警示。对于触犯法纪、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要敢于纠正、严格惩戒,让“高压线”真正通上“高压电”,有效地遏制侵害群众的不正之风。
郯城县马头镇纪委书记周士峰说:现场通报身边的真人真事,是很有说服力的宣传。目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很多事情在干部职工中看来是小事,但在农民群众中看来就是大事,处理不好就会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镇纪委要紧紧围绕维护群众利益的实际出发,积极拓宽线索发现渠道,注重从群众信访和举报、网络舆情、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等发现问题入手,严格执纪监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决不手软,坚决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