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邑县监委对平邑县科技局原副主任科员孟庆勇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孟庆勇在任平邑街道副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性活动,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将公款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
孟庆勇身为领导干部,目无法纪,不知敬畏,以权谋私,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平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孟庆勇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