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厅公示第三批危化品异地重点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临沂企业因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被行政处罚,共计133.9万元。
据悉,根据应急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部署安排,结合山东省实际,省应急厅开展了为期12天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异地重点执法检查。此次检查共成立检查组8个,聘请安全专家23名,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80家,发现问题1682项,责令停止生产和暂时停产企业6家,立案处罚69家。6月24日,省应急厅公示了第一批21家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7月6日,公示了第二批23家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18日,公示第三批25家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其中临沂莒南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临沂市金秋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肥业有限公司、临沂益鑫化工有限公司、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恒昌聚材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沂联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临沂企业因存在各种问题和安全隐患被行政处罚,共计133.9万元。
据介绍,行政处罚是手段而非目的,是为了让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并使同类企业主动预防违法行为发生。今后,我省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关键岗位人员无证上岗、高风险作业违章、安全设施设备防线失守、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合规等违法行为进行“手术治疗”,坚决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让企业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继续加大宣传曝光力度,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增强执法震慑力和影响力,不断巩固放大执法检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