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 近期,冒充公检法诈骗“你涉及洗钱”案件手段升级,犯罪分子以传真、微信、QQ的方式直接发送印有受害人照片、身份证信息的检察院、法院的法律文书,要求受害人完成其指定的银行账户操作要求。此类案件迷惑性较强,涉案金额较大,务必要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受骗上当,以免财物损失。
典型案例
案例一:3月18日下午4点钟,留美博士马某称接到一个自称是老家公安局的电话,称其在天津涉嫌参与洗钱,而且已经发生一起命案,没多久马某就接到自称是天津检察院的电话,要求马某配合调查,冰川镇天津检察院的文书,上面印有马某的照片和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并且盖有检察院印章。为了防止走漏风声对方要求马某立即到宾馆开个房间,更换手机卡,马某照着做了,并提出要求马某缴纳5万元的保证金,后发现被骗。
案例二:3月2日,任某报称:3月9日至4月1日14时期间,其接到电话,对方自称上海松江公安及上海检察院工作人员,以事主涉嫌洗黑钱为由,借口“保密费”、“财产封存费”、“回流费”等要事主向指定账户汇款,任某通过现金汇款及工商银行卡汇款方式汇出18万2300元,后发现被骗。
骗术分析
此类案件,嫌疑人冒充公检法机关打电话给受害人,准确叫出受害人名字并以传真、微信、QQ的方式给受害人下发印有受害人照片、身份资料等的检察院、法院的法律文书,让受害人深信不疑,进而监控指挥受害者,以交纳“保密费”、“财产封存费”、“回流费”、“保证金”等为由,要求受害人将钱汇入制定安全账户,后进行转账诈骗。
1、受害对象:多为身份信息泄露的人员。
2、作案手段:冒充公检法机关,通过传真、微信、QQ的方式给受害人下达盖有印章的刑事逮捕命令、资产冻结执行书等法律文书,并附上受害人照片、身份资料,让受害人身信不疑。
3、作案特点:冒充公检法,以威胁恐吓等手段营造紧张气氛,电话中采取恐吓以及严厉的“审讯”态度,给受害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让受害人不要挂电话,称要对其他人保密,让受害人到宾馆开房间,换手机卡,让受害人没有时间考虑骗局的漏洞,无法核实真相,从而听从嫌疑人的汇款要求,将钱汇进所谓的“安全账户”。
如何提醒群众做好防范工作
要提醒群中接到自称是公检法的陌生电话时,要提高警惕、保持冷静,在第一时间内报警,同事应尽量防止家庭住址、身份证信息、家庭时间和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外泄,以免被犯罪分子加以利用。
一是对可疑电话提高警惕。手机上来电显示可能并非真实的公检法号码,接到可以电话不要轻信,犯罪嫌疑人通过改号软件可现实为任何电话号码,千万不要根据电话提示转接或操作,接到此类电话第一时间打110报警。
二是公检法不可能电话办案。公检法部门办案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定,不可能通过电话、传真、微信、QQ办理案件,也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不要在电话里要求转账。
三是不要泄露个人信息。对涉及个人信息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或是销毁处理。不要随意丢弃快递包裹单,快件包装袋上信息其实包含很多个人信息,比如姓名、电话、地址、订单号等。如果这些信息被别有用心者利用,便可能获知网购者姓名、电话、住址以及一些喜好,甚至推测出家庭经济情况等信息。
四是不要轻易汇款。无论骗子的诈骗手段如何升级更新,很终目的都是索要钱财,要坚持做到不轻信、不转账、不汇款,就能很大程度地避免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