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蔡权的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
(2017)鲁1311执1974号
执行依据: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1311民初3856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于传江
户籍地: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花埠圈村1339号
籍贯: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
身份证号:
3713111988XXXX2313
执行标的:248016.00元
悬赏期限:1年
举报电话:0539-8268065
联系人:陈法官
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下落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2000.00元奖励举报人。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拨打电话或直接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行局507室进行举报。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