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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纪委查处4起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4-15 08:36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日报

  今年以来,临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部署,聚焦扶贫民生,继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兰山区兰山街道毛庄村原出纳魏士华挪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问题。2015年12月25日,魏士华利用职务之便,将7名村民交纳的失地养老保险金共147630元,借给其子魏建浩用于个人经营使用,6个月后才将该款项交至区社保办。2017年3月,兰山区纪委给予魏士华开除党籍处分。

  郯城县马陵山景区管委会原工作人员黄广彬滥用职权、套取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等问题。在落实2012年度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过程中,黄广彬对马陵山景区城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宋振涛(另案处理)为套取资金而以村集体名义虚假申报的34户村民危房改造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并帮助造假。后下拨的42.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用于偿还村里拖欠的工程款。2013年1月,黄广彬利用职务之便,编造虚假资料,以其母亲名义套取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25万元(已退缴)。黄广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郯城县纪委给予黄广彬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蒙阴县高都镇政府工作人员孙伟编造虚假材料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2年下半年,孙伟在组织申报高都镇危房改造工作中,根据高都镇党委原书记彭某某(另案处理)安排,编造部分虚假危房改造资料,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78.8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高都镇唐家峪村土地增减挂项目、78.8万元用于支付高都镇政府费用。孙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月,蒙阴县纪委给予孙伟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沂水县沙沟镇上峪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建军虚开发票套取、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上峪村在建设600亩苹果精品园区项目期间,王建军在上级已提供免费苹果苗木的情况下,仍通过某茶业公司开具购置苗木的虚假发票,套取21万元扶贫资金用于支付项目土地整理费用。2014年9月6日,王建军违规从村扶贫项目资金中挪用20万元用于个人到期贷款转贷,第二日将资金归还。2017年2月,沂水县纪委给予王建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各级党委、纪委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零容忍”态度,对保障困难群众“救命钱”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职能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实不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严肃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的,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市纪委近日通报的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再一次印证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一亘古不变的真理,也恰如一声振聋发聩的警钟,震醒那些执迷不悟的“伸手者”:贪欲之心不除,必如飞蛾扑火、焚身方休,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容侵犯,党纪国法不容践踏!

  根据目前查处的案例可以看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大多发生在基层。这次通报涉及的4名基层干部,本应是群众脱贫路上的“垫脚石”,却很终成了“绊脚石”。他们之所以走上歧途,归根结底就是一个“贪”字作祟,心存侥幸心理,总觉得山高皇帝远,是不会查到自己头上的。就是在这种错误的认知下,这些“蝇贪”的胆子越来越大,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他们或“雁过拔毛”,无利不贪;或“无中生有”,骗取资金;或“借鸡下蛋”,牟取私利;或“权力寻租”,猫鼠一窝,很终让自家“富”了起来,但侵蚀的却是困难群众“碗里的肉”,阻隔的是扶贫政策的“ 一公里”。

  “苍蝇”虽小,贻害无穷。当前,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但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本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却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扶贫资金是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可以说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是兜底老百姓生活的 保障,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倘若扶贫资金被侵占,就会啃食群众的“获得感”,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如此看来,这些“小贪”之害的严重性,犹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不可小觑。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对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我们必须坚持“零容忍”立场,出重拳、下猛药,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蔓延,彻底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确保扶贫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让扶贫资金“钱尽其用”,真正发挥“扶真贫、真扶贫、扶好贫”的效用。

    临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