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张倩)为进一步规范文明行为,巩固文明成果,3月14日下午,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市局《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协调会暨全国文明城市2019年度第一次月测评预备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田立主持会议并作重要部署,局创城办副主任杨建峰传达相关文件,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印发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十类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
会上,刘田立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利用一个月时间,全局上下集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严格落实《条例》宣传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条例宣传活动,并制定详细、可行的宣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活动;三是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条例宣传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普及条例知识,确保条例宣传“抬头可见、驻足可观”;四是要落实责任,市局将定期调度各单位、科室条例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进行通报;五是2019年度第一次文明城市月测评即将开始,全局上下要严阵以待,全面排查严防死守,对易反弹问题要早部署早行动,保障顺利完成月测评工作。
杨建峰传达《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保障做好条例宣传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