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 12月24日晚,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汤头中队辅警刘晓冬在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百日安全行动”期间,突发心梗,抢救无效,不幸殉职。
刘晓冬,男,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汤头中队辅警。12月24晚因突发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年仅37岁。
刘晓冬,1981年9月22日出生,山东沂水人,中共党员。2000年12月至2008年12月在部队服役,二级士官退役。2009年6月10日至今,先后在河东大队滨河中队、郑旺中队、汤头中队工作。从军8年,刘晓冬多次被评为优秀训兵班长、优秀士兵;从事交通管理工作10年以来,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更在2018年“双百”标兵创建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标兵。
刘晓冬长期奋战在交通管理一线,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用他短暂而光辉的一生,充分展示了临沂交警人严格执法、亲情服务的忠诚卫士形象。
刘晓冬走了,倒在了自己热爱一生的工作岗位上,他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也没有响亮的壮志豪言,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