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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因一部手机KTV内互殴 一方被追刑责一方被治安拘留

2018-12-03 11:38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讯(徐向田 任林润)中国有句古语叫“忍为高、和为贵”,告诉人们在遇到事情时且不可莽撞行事,要与人为善和睦相处。忍让不是软弱,也不是窝囊;而莽撞行事则往往会给自己带来祸患和悔恨。日前在一家KTV,有两伙青年在酒后一方肆意挑事,另一方则毫不示弱,结果双方大打出手造成双方各有人员受伤。近日,涉事双方人员皆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1月5日晚22时许,莒南县在坊前镇的莫某、姜某、张某等青年酒后一起来到镇上的一家KTV 唱歌;不久,姜某发现本镇的等于某、王某、朱某、李某等也在另一个包间唱歌。因双方比较熟悉,于是莫某便借着酒兴来到了对方的包间打招呼。期间,双方边喝酒边K歌,可谓是其乐融融。可是不久,已经返回至自己包间的莫某发觉手机不见了,便回去寻找。最终,其落在了房间沙发上的手机被朱某发现并还给了莫某。
    正应了“酒是迷魂药”这句话。当晚,本来有两部手机的莫某在酒后去歌厅唱歌前将自己的一部手机放在了车上,但是已经喝醉了的他忘记了这个茬儿,以还有一个手机未找回为由要求朱某等人赔偿手机,在同房间的姜某、张某的“帮衬”下,开始对朱某、于某、王某、李某等人进行辱骂和推搡,初始还解释见对方根本听不进去,于某等也“酒壮英雄胆”开始进行还击,双方不管不顾大打出手,互殴中莫某、姜某、于某、王某四人受伤。KTV老板见此,急忙拨打了报警电话。直到警方到来,激烈的打斗方才被制止。
    经法医鉴定,莫某、姜某、于某、王某四人的伤势皆构成轻微伤。11月28日,莒南县公安局坊前派出所依法对该起案件进行处理,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莫某、姜某、张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而参与斗殴的于某、王某、朱某、李某等人则因涉嫌寻衅滋事违法并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