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9月,原省环保厅、原省质监局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被检查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所在市获得资质认定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按比例随机抽取,2年内有信访、投诉举报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共对34家监测机构实地开展现场检查。
检查情况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部分机构存在管理不规范,甚至存在违规的情况。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均向被检查机构进行了反馈。其中,需自行整改3家,责令改正16家(临沂3家),责令整改12家,需执法部门进一步核实调查2家,1家机构因条件和能力不能持续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主动申请注销。
检查问题
本次监督检查发现部分机构存在体系建立不完善,运行不到位;检测过程不规范,质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标准变更不及时;实验室环境和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检测分析和原始记录不符合要求和个别机构存在使用作废标准等问题。
处理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理或处罚,涉及取消资质认定证书的移交省市场监管局,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临沂3家企业需要改正
山东科泰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发现的主要问题:体系建立不完善,运行不到位;质控措施不到位;实验室环境和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所购买的济宁协力特种气体有限公司生产的氮气中氯乙烯、氮气中甲醇气体,济南德洋提供的环氧烷不具备溯源性,没有标准物质证书号。
处理建议:责令改正。
山东信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发现的主要问题:体系建立不完善,运行不到位;质控措施不到位;实验室环境和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
处理建议:责令改正。
临沂和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发现的主要问题:体系建立不完善,运行不到位;检测过程不规范,质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实验室环境和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
处理建议: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