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杨蕾)2018年度“11.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将至,为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促销氛围,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秩序,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在11月9日上午召开兰山区“双十一”电商企业行政约谈会议。
据了解,“双十一”期间,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将围绕广告监测、消保维权、案件查办等环节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及时查处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刷单炒信、合同条款不公等方面的违法案件。促销活动期间,加大线上检查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电商企业,督导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从现场获悉,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双十一”期间督促电商平台经营者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禁止使用“全网价格最低”“销量第一”等违法用语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在促销活动中“先提价、后打折”,不得虚构交易、虚假评论、虚标成交量、删除不利评价,禁止利用消费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不可针对成交量、成交额进行夸大宣传。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自觉落实促销信息事先公示、平台进入把关、促销信息记录和保存义务;禁止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认真履行促销活动应遵守的义务,切实加强售后服务保障,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障平台正常运行,制定促销活动物流配送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商标权利人投诉,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优、价格实、服务好的商品和服务;禁止违背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消费者和经营者个人信息。
会上电商企业代表也进行了承诺发言,并表示一定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促销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认真践行七天无理由退货问题,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