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些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萌生这么一个念头,逃!可是,真的逃得了吗?10月31日11时许,在兰山区红旗路与开源路交会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电动三轮车与一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三轮车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展开现场勘查。民警以事故现场为中心,对周边商铺、监控视频进行了大量走访、排查。但肇事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相同类型的车辆又很多,案件侦破困难重重。这时,细心的民警敏锐地观察到肇事三轮车所载货物上印有某快递公司的标志,并通过调查发现其卸载货物的地点是一家离事故现场不远的店铺。案件有了新的进展,给办案民警增添了百倍信心。办案民警立即转换思路,兵分两组:一组从某快递公司标志这一线索入手,走访了辖区内该快递公司的营业网点;另一组对货物卸载地的店铺进行调查,双管齐下,共同发力。经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办案民警终于确定了肇事车辆并与逃逸驾驶人取得联系,督促其尽快投案接受处理。
终于,当日17时40分,逃逸的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高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大队接受调查!至此,“10.31”交通肇事案件在案发6小时后被快速侦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逃逸只能逃避一时的责任,换来的却是内心的惶恐不安和法律更加严厉的处罚。面对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不如及时承担起应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