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李振强)近日城管滨河一大队对滨河路银雀山路北某商户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立案查处,并完成案件的调查取证程序。
2017年2月27日,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某商户在滨河路银雀山路北路西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但此时广告已经设置完毕找不到人,执法人员联系到商铺出租方称此商铺公司在北京,委托临沂的广告公司为其设置门头广告,广告公司的人已经离开。执法人员按照程序对该商户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按时拆除并张贴在门店旁进行公示。执法人员随即向领导汇报,并于3月4日正式立案。
3月16日大队组织执法人员计划对该处广告进行拆除时,出租方说此广告是他们找人设置的,该商铺有他们一部分股份,他们可以出面处理广告事宜,并于当日出具处理广告委托书。3月21日执法人员该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案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截至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上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