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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千金?贪财作伪证,难逃法网

2018-10-17 09:32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讯(涂玉龙 古朕宏)一诺千金向来是形容说话算数,非常讲信用,可是有的人似乎对这成语有了误解,以为几句话就能赚得“千金”。于是,自己就是想钻法律的空子,在法院上提供虚假证据,结局当然只能在牢房里好好“学习”了。

    2015年赵某强等人以郑某欠其95万元为由,向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审判的过程中,赵某强为打赢官司,暗地里勾结何某祥提供虚假证据,并且承诺,如果胜诉,将会给其丰厚的报酬,何某祥利欲熏心,想着只要说几句假话,便能获利。在开庭时,何某祥在法庭上做虚假证词,蒙蔽检察官,致使法院判决郑某偿还张某强95万元及利息。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有群众举报赵某强涉黑涉恶,兰山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开始侦查,核实情况后,立即将赵某强缉拿归案。何谋祥见势不妙,匆忙逃窜,兰山警方立即对其在网上发布通缉令。2018年10月8日,枣园派出所民警根据侦获得线索,在兰山区枣园镇将在逃涉嫌妨害司法案嫌疑人何某祥抓获。
    这可正是利欲熏心为钱财,一面虚词做假证。见势不妙匆忙逃,插翅难飞终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