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孔庆玺)近日,兰山林和两位闺蜜通过刷朋友圈点赞享受到了三次免费吃火锅好事,正当她们带着愉快的心情到火锅店好好享用一顿的时候却被店内吧台营业员拒之门外, 经过执法人员现场调解,消费者很终如愿以偿。
今年十月初,家住兰山区的林女士在微信群里无意中发现一家火锅店声称十月黄金周搞活动,通过朋友圈点赞五次可以享受免费吃火锅的好消息,在看到此消息后林女士赶快联系了两个闺蜜在连续几天通过朋友圈进行了多次转发点赞,点赞数量均超出了五次,于是10月3日晚他们根据店方提供的地址如约来到沂蒙路该火锅店,本来是带着愉快的心情好好享受一下自己丰收的果实,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被吧台营业员当面拒绝!理由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抢到免费订单,林女士问为什么在微信群里没有详细解释抢免费订单的事,对方理由很简单是需要多次朋友圈转发点赞后才能够抢到免费订单,并解释有时点赞五次可以获得机会有时需要几十次点赞才能获得免费订单, 又加了一句根据个人运气,三位女士听后非常气愤在与店方争执多次无果的情况下感觉上当受骗了。
10月9日三位女士来到临沂市兰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了投诉反映,工作人员一起赶到现场经过核实得知;该火锅店为提高本店知名度,通过十月一黄金周搞活动,在微信上发信息称通过朋友圈相互转发并点赞五次后可以享受一次免费吃火锅,只是简单的注明在朋友圈点赞五次可以免费并没有详细规定其他事项,因此依据《消法》有关规定,经营者在搞宣传活动同时应该详细注明活动的具体事项以及活动中所包含的奖项标准等,不得在无奖的情况下谎称有奖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性的欺骗,活动中承诺给消费者兑现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给予兑现,经过调解;店方承认了工作中存在疏忽,当面给予消费者进行了道歉,并同意给予兑现三位消费者三次免费吃火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