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纪委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强化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尚岩镇水沟工作区党总支书记万传堂非法占地问题。万传堂任尚岩镇东水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07年6月,违法占用尚岩镇东水沟村设施农用地6095.5平方米(合9.1亩)用于建设水貂养殖场,2012年县国土资源局对万传堂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2018年8月,兰陵县纪委给予万传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神山镇山口村党支部原书记王运宝等2人违规耕种村集体土地等问题。2008年,王运宝和王洪福在村里帮助工作时,村里给每人2亩土地作为工资补助。2011年7月王运宝担任村委会主任,在领取村干部工资的情况下继续耕种该2亩土地,至今未交承包费;2014年12月王洪福担任村会计,在领取村干部工资的情况下继续耕种该2亩土地,至今未交承包费。2015年,王运宝与王洪福商议将违规收取的流引产保证金和拆房保证金共11840元,以土地承包费的名义记入村账。另外,王运宝还存在违规报销个人520元电话费的问题。2018年7月,兰陵县纪委给予王运宝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王洪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向城镇张村现金保管张庆先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张庆先任向城镇张村现金保管期间,将本村老旧学校对外出租的五年租金125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7月,兰陵县纪委给予张庆先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侵占的12500元违纪款予以收缴。
以上案例中,个别村干部利用手中职权违规侵占集体土地、集体资金的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私心太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党工委)要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制约,切实管好干部、管住权力,坚决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查违纪违法又查失责失察。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频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