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阴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分别是: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1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
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蒙阴县第一中学团委书记兼2016级A部主任乔时建等4人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审查调查中发现,乔时建办公室面积为22.71平方米,超出标准10.71平方米;教导处副主任兼2017级学优部主任张茂贵办公室面积为27.84平方米,超出标准18.84平方米;2015级A部主任赵尊义办公室面积为27.6平方米,超出标准18.6平方米;教导处副主任兼2016级学优部主任刘元国办公室面积为22.71平方米,超出标准13.71平方米。2018年9月,乔时建、张茂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尊义、刘元国分别受到警告处分;责令分管负责人校党总支宣传委员、副校长李成祥作出书面检查。
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野店镇金泉峪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兼石槽自然村原负责人李应果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据为己有问题。2013年10月,李应果利用协助镇政府实施危房改造项目的职务便利,在明知自身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编造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1044元据为己有。另外,李应果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李应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桃墟镇水营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兼石家水营村负责人石少来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5月,在全县“阳光低保”专项清理活动期间,石少来未按要求将其父亲石某才、母亲类某兰的低保资格上报取消,直到2017年12月全县再次组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时才被取消,其父母违规领取的低保金8523元被收缴。2018年7月,石少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
联城镇卫生院党支部原书记、院长蹇令国、李学彬,联城镇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公衍鹏,联城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邹明等人失职失责问题。2011年5月,联城镇卫生院原职工史川(中共党员)因贩卖毒品罪被蒙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2017年7月,联城镇党委将史川的党组织关系由联城镇卫生院党支部转到县蔬菜科技服务中心党支部;2018年3月,史川被蒙阴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蹇令国、李学彬在先后担任联城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期间,履行职责不到位,疏于对支部党员的管理,未对史川长期不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主动核实,致使史川被判刑后仍长期保留党员身份,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蹇令国、李学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联城镇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公衍鹏在发现史川被判刑后仍将其党组织关系转走,履行职责不到位,联城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邹明工作失职失责,未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2018年9月,公衍鹏、邹明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