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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主义、涉黑涉恶!临沂这些党员干部被通报!

2018-10-01 08:19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近日,临港区纪工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分别是: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朱芦镇大茅墩村党支部书记曹升华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失职失责问题。曹升华作为大茅墩村党支部书记,在组织实施大茅墩村2015年扶贫项目过程中,未对扶贫项目实施用地进行充分调查论证,致使茶苗出现大面积死亡,造成较大损失。2018年9月18日,经朱芦镇党委会议研究,报区纪工委批准,给予曹升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朱芦镇宋家彩村党支部书记宋庆瑞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失职失责问题。宋庆瑞作为宋家彩村党支部书记,在组织实施宋家彩村2014年扶贫开发项目过程中,未对栽植蓝莓土壤进行充分调研论证,致使蓝莓苗大面积死亡,造成较大损失。2018年9月18日,经朱芦镇党委会议研究,报区纪工委批准,给予宋庆瑞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区木材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波民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张波民担任区安监局局长期间,通过虚开燃油费发票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10900元,用于公款吃喝、个人充值话费等。2018年9月28日,经区纪工委研究,报区党工委批准,给予张波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违纪资金。
    区安监局驾驶员权贵宝“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8月13日至2018年7月16日,权贵宝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23次,共计5375.64元。2018年9月18日,经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权贵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责令时任区安监局局长迟雷作出深刻检讨。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日沂水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县劳动人事仲裁院副院长牛庆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8年6月14日,负责办理鲁洲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与员工劳动争议仲裁案的牛庆忠,到该公司研发总部咨询鲁洲清华园小区车位购买事宜,当天中午在该单位食堂内接受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张某宴请,并收受张某所赠农夫山泉小瓶装矿泉水两箱。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牛庆忠党内警告处分。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院东头食药监所所长耿敦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9月1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家湖市场监管所赵沂打电话约耿敦成一起吃饭。当天中午耿敦成邀请赵沂到院东头镇,并联系辖区内山东沂蒙山酒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某让其在企业食堂安排单间招待。吃饭期间耿敦成、赵沂均饮酒。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耿敦成党内警告处分;经县监察委研究,决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赵沂警告处分。
    费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县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员宋凯聚众斗殴问题。2011年3月,为争夺费城街道南石沟村沟北崖林场非法采砂场经营权,宋凯伙同他人与任某中、潘某全等人在县火车站附近约场打架,造成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此外,宋凯还存在在非法采砂场入股经营问题。2018年3月,宋凯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马庄镇农技站工作人员祝鹏飞非法采矿问题。2016年春,祝鹏飞借在老家探沂镇祝家庄村西山引进蘑菇栽植项目之机,利用其父祝学师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影响(已另案处理),与他人合伙,由该村祝某学提供其承包的西山土地,祝鹏飞出资修路、架电、平整土地等。祝鹏飞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于2016年4月、8月先后2次在该村西山大肆非法开采页岩及石头750立方米、1250立方米,均被县国土资源局发现并责令停止开采、作出行政处罚。2018年9月,县纪委给予祝鹏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