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磨山镇三峰社区党支部书记张伟海违规发放补贴福利问题。张伟海任职期间,西三峰村于2013年至2016年违规给张伟海等8名村干部发放误工补助175422元,其中张伟海领取25890元; 2013年和2016年西三峰村两次违规给村里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等人发放价值39665元的过节福利。另外,张伟海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鉴于其主动上缴违纪款,2018年1月,兰陵县纪委给予张伟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兰陵县食药监局卞庄街道食药监所原所长邱荣涛违规办理宴问题。邱荣涛任县食药监局兰陵食药监所所长期间,在没有按照规定报备的情况下,于2017年8月在县城某饭店为其女儿举办宴,并收取该所4名职工的礼金共计1200元。2018年8月,兰陵县纪委给予邱荣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食药监局免去其卞庄街道食药监所所长职务。
三、下村乡米河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思海违规报销电话费用等问题。李思海任下村乡米河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西河自然村工作期间,2013年4月至2015年4月在西河村村账中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550元;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李思海借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之机,以租车加油费名义在村帐中报销个人车辆加油费3556元。2018年7月,兰陵县纪委给予李思海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款予以收缴。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防死守、主动处置。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作风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分工责任,主动积极作为,推动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带头作好表率,严格执行县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十个严禁”要求,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传导压力、释放强烈信号,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