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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纪工委通报3起典型问题

2018-09-18 07:51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讯 近日,临港区纪工委通报3起典型问题,1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和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团林镇李家桑园村党支部书记李德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问题。李德密同志在任职期间,李家桑园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承包土地管理混乱、收取清算土地承包费不及时,致使李传纳违规领取占地补偿款66235元、失地保险9272.9元。2018年8月11日,李德密同志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团林镇党委问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区扶贫办项目管理组原组长吴业林挪用良种补贴推广项目经费等问题。2005年至2010年,吴业林任壮岗镇农技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不入账的方式违规将壮岗镇良种补贴推广项目经费共47557元长期存于个人名下,其中27282元用于其个人家庭支出。吴业林另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6月21日,经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吴业林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朱芦镇河西村党支部原书记孟庆代挪用占地赔偿款等问题。2014年3月,孟庆代在担任朱芦镇河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为完成本村超生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安排村会计从本村占地赔偿款中支取13万元,用于垫付该村计划生育超生户的社会抚养费。孟庆代另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8月21日,经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孟庆代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