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6时20分许,山东省莒南县城区淮海路天桥小区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造成一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事故发生后,莒南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李森同志获悉后高度重视,指示要全力以赴、速侦速破,减少社会影响,确保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莒南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法强同志迅速调度,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预案,组织带领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巡线追缉,仅用两个小时就将此案侦破,查扣肇事车辆,擒获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
6时27分许,莒南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展开了仔细的现场勘查。现场只有倒在血泊中的受害者和一辆倒在路面上的电动自行车,因事发清晨,无目击者和其他线索,现场也未发现其他痕迹物证。勘查民警在进一步扩大侦查范围的同时,立即将情况向大队领导作了汇报。大队迅速成立了以大队长王法强任组长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案组,启动重大警情处置预案,迅即展开了对该起肇事逃逸案件的侦查和追逃工作。
专案组根据侦查需要,决定兵分三路,一路继续调查走访周边群众,广泛收集破案线索;二路调取现场周边监控视频资料,扩大侦查范围;三路在大队指挥室运用视频数据,对嫌疑车辆进行海量筛选。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多方缜密侦查,7时35分许,一辆有明显刮碰痕迹的灰色雪佛兰轿车终于浮出水面,专案组通过对该嫌疑车辆行驶轨迹进行跟踪,并与指挥室调度人员不断进行点位实时确认更新,模拟锁定嫌疑车辆逃逸路线。8时30分许,专案组在淮海路卡口上发现该嫌疑车辆痕迹,遂立即组织警力,分两路从南北两个方向进行追缉,很终在淮海路与隆山路交汇路口将这辆二次返回逃匿的嫌疑车辆截获,并将嫌疑人与肇事车当场牢牢控制住。
8时40分许,离案发时间刚过两个小时,面对民警的现场突审,在铁的证据面前,肇事女司机魏某心理防线崩溃,如实交代了其驾车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原来,当日清晨,魏某驾驶车辆上班途中,行至淮海路天桥小区路段时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被甩倒在地一动不动,魏某一下子慌了神,又见四下无人,便心存侥幸驾车逃逸,企图逃避罪责,殊不知,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很终还是落了个陷身囹圄的可悲下场。 目前,嫌疑人魏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无论开车也好,骑车也罢,很重要的就是要有一颗责任心,所以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情况,哪怕再轻微的碰擦,一定要及时停下来看一看,千万不要逃!这是作为一个人的很起码的道德品质,这既能保护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一旦肇事后切莫心存侥幸企图逃避罪责,因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都是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