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要求,8月份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5个断面超标,3个县区需缴纳生态补偿金162万元。
超标,缴纳补偿金!
临沂市实施水质通报和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加强水环境生态补偿金使用管理。对全市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排名、生态补偿情况定期通报,到事到人。
8月份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及生态补偿情况
市控断面补偿金每月计算一次。每月10日前,市环保局对各断面上月水质及其超标倍数、补偿金情况进行计算,并通报各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以月为单位将市控断面补偿金及时上缴市财政局。
“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谁污染、谁治理”,努力实现“水清岸绿”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