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一男子张某对辅警执行职务,表示不满,并公然辱骂、推搡辅警,很终受到处罚。
8月30日12时40分许,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辅警在临西十二路与大山路交会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违法停在路边。蜀黍见驾驶人不在车内,便对该车开具了违停告知单。蜀黍准备继续开展工作时,白色轿车车主追上跟前,想让蜀黍给予照顾。这时,满身酒气的张某也来到蜀黍面前。“车就在那停一会,你们就给贴了吗,都是在这吃饭的......”张某语无伦次,对蜀黍执行职务表示不满,话语中还带有侮辱性字眼。
在此过程中,张某不断做出推搡蜀黍的行为,更是趁蜀黍不备,将蜀黍推倒在地。“就说我打他了不就行了吗,不就去趟派出所吗!”张某仍不以为然地笑着说。蜀黍倒地后,张某想要离开,另一位蜀黍一再警告其留在现场配合调查。然而张某拒不配合,还将蜀黍脸部、胳膊抓伤,并欲乘坐一辆电动三轮车离开现场。随后,闻讯赶来的民警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控制并移交辖区派出所。很终,张某因酒后寻衅滋事,被处以治安拘留12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