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新闻联播》报道了临沂市民刘先生车辆被扣,提车需要缴纳一笔多达三千多元的高额停车费一事。
21日,临沂市交警和物价部门都作出回应。
临沂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首先对停车费到底谁来出,作出了明确回应。
临沂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庞队长说道,大队和救援服务公司是通过政府招投标的方式,购买的政府服务,提供停车场交通违法事故车辆的看管服务。
每年定期向他支付费用,不存在拖欠的问题。在合同中约定,不允许他向当事人违法违规收取费用。
针对施救队将停车费转嫁给车主、违规收取的事实,交警部门表示,他们已连夜作出了整改。
庞队长解释道,针对这种情况,大队立即终止与施救队的合同,终止同他们的合作。
此外,交警部门表示,他们也将加强内部教育,避免群众来办事,工作人员推诿不作为等情况再次发生。
21日,临沂市物价局也作出调查回应:
责令临沂金诚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内部管理程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碰到类似乱收费、价格违法等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