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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检察机关对一名涉罪在校大学生作不起诉公开宣告!

2018-08-28 10:40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公诉科联合派驻兰山检察室和临沂市检察院公诉处共同对在校大学生小昀(化名)盗窃案的不起诉决定进行了公开宣告,并邀请了学校老师、被不起诉人父母参加,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
    被不起诉人小昀系在校大学生,因试图通过网络贷款填补非法网络赌球欠下的巨资,又因无力偿还网络贷款,而窃取同班同学两台笔记本电脑,价值九千余元。案发后,被不起诉人积极向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并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人通过学校老师了解到小昀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正在准备考试,案件的处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其今后的人生命运。经多次约谈被不起诉人,听取被害人及公安机关的意见,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结合小昀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悔罪表现等情节, 很终对小昀作出不起诉决定。
    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根据该院制定的《兰山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室与公诉部门工作对接办法》的规定,公诉科与派驻检察室进行对接,联合临沂市检察院公诉处,共同对小昀进行了不起诉宣告和教育。在宣告过程中,临沂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案件承办人以及学校老师结合案情对被起诉人开展了释法说理,并希望小昀能卸下心理包袱,努力改过,对未来人生道路作出合理而积极的规划。
 

 
    小昀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今后一定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之人,用自己的努力回报社会、学校和父母,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本案也是近年来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的首例对涉罪的在校大学生进行公开宣告的案件,充分兼顾了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