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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出意见,要求教师为学生课后免费辅导!家长笑哭、教师哭笑···

2018-08-25 15:43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讯 昨天,教育部官网刊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重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不能聘用在职教师!晚八点半前必须下课...
    由国务院发文,规范培训机构,真可谓“史上很严”!家长们,你们看到这则消息后,可以放心了吗?
    要求教师为学生课后免费辅导
    对于教师补课有严格要求,针对做好课后服务,从根本上解决“培训热”问题——各地要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要求中小学校可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但须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这项政策措施出来之后,相信很高兴的一定是家长们,这样一来再不需要将孩子送到校外托管班,省下一大笔托管费不说,还有什么比把孩子交给老师更放心的。而对老师来说,这一政策措施一旦正式实施,意味着老师的工作时间又要延长,工作量又要加大,重要的还是无偿劳动。
    我不明白国务院出台这么一个措施出发点是什么,是为了方便家长,让家长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投入工作,同时又没有家庭的后顾之忧,因为他们的孩子有老师看着呢。那么老师呢?老师不每天也要正常工作,下班后也要回家照顾老人孩子。
     一次性收费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
    《意见》还对于培训机构的收费进行规范,要求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
    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师资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制度
    各地可根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对于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鼓励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除了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外,意见要强调要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意见里还强调,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至于经费,意见提出,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