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 目前,兰山城区幼升小网上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兰山区教体局也已联合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了比对和审查。兰山区教体局和各学校根据审核情况,初步确定了学校招生名单及统筹调剂名单。
7月20日到21日,家长可登陆临沂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的“临沂市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所填报的信息和学校审核情况,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接下来,就是至关重要的现场审核确认了。
另外,对于有家长提报的入学房产信息在相关部门的数据查询比对中不成功的情况,需要补充提交入学房产的产权证明或查询证明原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与复印件,并按照各学校指定时间交到指定地点,学校将对补交的房产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审核鉴定,评审结果通过报名平台进行回复,一旦逾期将视为“不合格”。
不少学校分小区、分时段进行现场确认审核7月22日—24日,家长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申报学校或调剂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目前,城区各学校已经通过“平台”发布了“2018级新生现场审核确认办法”,家长朋友们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学校招生片区内小区(社区)较多,为了提高审核效率、减少学生家长们的等候时间,不少学校都分小区、分时段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家长朋友请务必看仔细,别白跑一趟,更不要错过审核时间。
以杏园小学为例:
7月22日
上午8:30—11:30为祥园、柳青齐鲁园;
下午14:00—17:00为杏园、兴冠园、广电、和园。
现场审核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有:
1.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1份)
2.房屋产权及入住承诺书(1份)
3.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年内入住证明,水电发票、物业、燃气缴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7.儿童接种证明(原件+复印件)
详 版
7月22日-24日,监护人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签字的《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分批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1.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与房权人不同户口簿的,还需提交公安等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监护人有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提交证件复印件;已购房暂未办理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及水电物业发票等;社区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提交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费发票和入住证明(水电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交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或回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监护人签字的《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需上网打印)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
(1)公安部门核发的适龄儿童原籍户口簿(户口簿上能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适龄儿童与房权人不同户口簿的,提交户籍证明,并备注监护人信息。
(2)适龄儿童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
(3)公安部门核发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录取顺序
1、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2、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3、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4、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公安部门证明或联网筛查反馈结果);
5、非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房产的;
6、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报志愿,以其父母之一在兰山区的居住证时间与缴纳社保(或完税证明)时间之和为依据,按照时间长短依次录取。因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没有空余学位或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自行联系民办学校。
以上条件的自有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有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房产。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暂未办理房权证的房产,提供开发商、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购房合同)、缴款发票和入住证明(水电费发票);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打印《新生入学通知书》,7月26日-27日。
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7月28日。
兰山区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
8184032
2023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