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郝建明 郭明华) 沂水一名男子为了向亲戚借款,竟然伪造银行存单。亲戚持假存单到银行抵押时被识破。7月18日,该男子被警方抓获。
7月16日上午10时左右,家住沂水县王某某手持一张金额为10万的大额存单来到某银行窗口办理存单抵押借款业务。该行当班柜员接过存单和身份证后,凭直觉就感到该张存单有问题不正常,再细细一看,发现该存单漏洞百出,存单上面的内容与正规银行存单有许多不符之处。随后柜员将该存单放入识别仪中进行鉴定,并叫来值班主管一起辨别,很终确定该存单为假存单。在银行工作人员的追问下,王某某如实回答说,他真不知道这张存单是假的。“存单”是他的一个亲戚今年4月份向其借钱抵押给他的。银行员工当面没收并作废了该假存单并报警。接到警情的城区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原来,王某某的亲戚张某某在4月份向其借钱,说自己定额存单提前支付会损失较多利息,为避免损失。将大额存单抵押在王某某处,待存单到期之后支付借款。碍于亲戚情面,王某某借钱给张某某,张某某将一张面额10万元某银行的存单抵押给王某某。但是在7月份,王某某需要用钱又不好意思向张某某讨债,就用存单抵押到银行借钱救急,熟料发生这样的事情。18日,民警立即找到张某某。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某、47岁,供述了通过网上花费100元的价格伪造了一张面额10万元的某银行整存整取储蓄存单,抵押借钱的犯罪事实。根据《刑法》第177条规定:伪造金融票证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